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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第3條

前條所定失能種類之狀態、等級、審核及給付標準如附表。 本標準附表所稱以下或以上者,均含本數;表內附註欄所用名詞之定義,適用於表內相同用語。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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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