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教員工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 第2條

公教員工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之適用範圍,包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編制內、外,無月、按 日、按時或按件計酬之全體員工。 但駐外單位中依駐在論按國法令僱用之人員,不包括在內。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公教員工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