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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文化資產補助辦法 第10條

依本辦法接受補助,而不當挪用補助經費或不履行補助條件者,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補助,並命其返還已發給之補助金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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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