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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7條

第 二 章 退休及資遣 › 第 一 節 退休要件
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三項所定教職員因公命令退休及因公撫卹疑義案件審查小組(以下簡稱審查小組),由主管機關遴聘醫學、法律及人事行政領域之學者專家十一人至十五人組成,並由機關首長指定其中一人為召集人。委員任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 審查小組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半數以上同意,始得決議。議案之表決,得以舉手或投票方式行之;可否均未達半數時,主席可加入任一方,以達半數。 審查小組任一性別委員人數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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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中另有 3 條條文提到第27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24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四款所定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傷病,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戮力職…第26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所定罹患疾病或猝發疾病,應由教職員檢齊其全部就醫紀錄、健康檢查或個人健…第73條本條例第五十三條第四項所定專案審查小組及其運作方式,比照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

「退休要件」的其他條文

第17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款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經服務學校認定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第18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第四款所定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出具為終生無工作能力之證明,由申請自願退休…第19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稱特殊原因,指教師、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及技術教師、專任運動教練,於依…第20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所定比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提供職業重建服務,由服務學校…第21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一款所稱於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危險事故、遭受暴力事件或罹患疾病,以致…第22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於辦公場所或公差期間,發生意外危險事故,以致傷病,指於下列期…第23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款所稱於執行職務期間或辦公場所,猝發疾病,以致傷病,指於執行職務時…第24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四款所定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傷病,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戮力職…第25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重大交通違規行為,指教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未領有駕駛車…第26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所定罹患疾病或猝發疾病,應由教職員檢齊其全部就醫紀錄、健康檢查或個人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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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