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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第5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部人事處處長兼任,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本會事務;幕僚作業由本部人事處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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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