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施行細則
› 第2條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條例
第三條
第一項第二款所定非營利之私法人,包括財團法人及公益社團法人。 本條例
第三條
第一項第二款所稱民間機構、團體,指依學術研究機構設立辦法設立之私立學術研究機構或依人民團體相關法規設立之人民團體。 前二項私法人或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或政黨。 本條例
第三條
第一項第二款但書所稱短期補習班,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設立之短期補習班。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條
看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第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