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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5條

政府依法捐助之財團法人申請經營電視事業者,其創立基金或最低捐助財產總額,依其所由成立之法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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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