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典試法
› 第24條
典試法 第24條
應考人於考試後對試題或公布之測驗式試題答案如有疑義,應於規定期限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試題疑義提出之期限、程序、處理原則及其他有關事項之辦法,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考試之舉行,應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核定設典試委員會。同一年度同一考試舉辦二次以上者,得視需要設…
第3條
典試委員長,由考試院院長提經考試院會議決定後,呈請總統特派之。典試委員由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
第4條
典試委員長應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一、現任考試院院長、副院長或考試委員。二、現任中央研究院院…
第5條
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典試委員,應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一、具有前條各款所列資格…
第6條
普通考試、初等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典試委員,應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一、…
第7條
各種考試之典試委員,如因考試方式或應試科目之特殊需要,得另就對該考試方式或應試科目富有研究及…
第8條
考試由考選部設試務處辦理。考選部辦理考試人員,承部長之命,經辦考試事務;其有關典試事宜,應受…
第9條
典試委員會依照法令及考試院會議之決定,行使其職權。下列事項由典試委員會決議行之:一、命題標準…
第10條
(刪除)
第11條
典試委員會開會時,得請下列人員列席:一、用人或分發機關首長及辦理試務之主管人員。二、命題委員…
第12條
典試委員長綜理典試事宜,其職責如下:一、召集並主持典試委員會議。二、指揮監督有關典試事宜。三…
第13條
典試委員之職責如下:一、出席典試委員會議。二、主持分區考試事宜。三、主持或擔任試題命擬、審查…
第14條
各種考試得採筆試、口試、心理測驗、體能測驗、實地測驗、審查著作或發明、審查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
第15條
各種考試之命題、閱卷、審查、口試、心理測驗、體能測驗或實地測驗,除由典試委員擔任者外,必要時…
第16條
命題委員、閱卷委員、審查委員、口試委員、心理測驗委員、體能測驗委員及實地測驗委員之職責分別如…
第17條
各種考試典試委員及第十六條之各種委員應自典試人力資料庫中遴選聘用之。但經各該考試典試委員長同…
第18條
考選部為配合各項考試,得建立題庫試題。題庫試題之命擬、審查,由考選部遴聘具典試委員資格者擔任…
第19條
典試委員及命題委員、審查委員所命擬、審查之試題,應以密件送考選部提請典試委員長決定並使用。採…
第20條
各種考試試題之繕製應於闈場為之。國家考試之闈場安全及管理、題庫電子試題製作保密作業等有關事項…
第21條
舉行考試時,應考人應依規定時間入場應試。應考人應試,有違規舞弊情事,應依規定予以扣考、扣分或…
第22條
考選部辦理各種考試受理報名及申請案件,除法規另有規定外,得以電傳文件、傳真、簡訊或其他電子文…
第23條
國家考試舉行竣事,試題及測驗式試題答案得對外公布。但考試性質特殊者,經考試院同意後,不予公布…
第25條
申論式試卷評閱得採單閱、平行兩閱、分題評閱、分題平行兩閱等方式行之,必要時得採線上閱卷;測驗…
第26條
應考人得於榜示後依規定申請複查成績或閱覽其試卷。複查成績之申請期限、收費及相關程序等有關事項…
第27條
應考人不得為下列之申請:一、任何複製行為。二、提供申論式試題參考答案。三、告知典試委員、命題…
第28條
閱卷委員應依據法定職權,運用其學識經驗,就應考人之作答內容為客觀公正之衡鑑。閱卷開始後開拆彌…
第29條
典試委員長、典試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審查委員、口試委員、心理測驗委員、體能測驗委員、實…
第30條
典試委員會於考試公告後成立,於考試完畢,將辦理典試情形及關係文件,送由考選部轉報考試院核備後…
第31條
典試委員長、典試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審查委員、口試委員、心理測驗委員、體能測驗委員、實…
第32條
考試遇有颱風、地震、水災等重大天然災害,火災、空襲、傳染病或發生試題或試卷遺失、試題外洩或其…
← 第23條
看 典試法 全文
第2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