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劃定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損失補償辦法
› 第6條
劃定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損失補償辦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
第三條
之請求,除有前條情形外,認有補償之必要者,應即與請求權人或代理人進行協議。 中央主管機關得邀集相關機關、專家學者或民間團體協助辦理前項作業。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5條
看 劃定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損失補償辦法 全文
第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