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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員戡亂時期流氓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第57條

獎賞之方法如左: 一、嘉獎。 二、頒發獎狀或獎品。 三、增加接見。 四、增加通信。 五、其他適當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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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