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動員戡亂時期流氓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 第70條
動員戡亂時期流氓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第70條
停止作業日如左: 一、紀念日及節日。 (一)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二) 青年節。 (三) 民族掃墓節。 (四) 教師節。 (五) 國慶日。 (六) 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 (七) 國父誕辰紀念日。 (八) 行憲紀念日。 (九) 春節。 (十) 端午節。 (十一) 中秋節。 (十二) 臺灣光復節。 (十三) 農曆除夕。 (十四) 婦女節 (限女性) 。 二、星期日午後。 三、直系親屬及配偶喪三日至七日。 四、其他認有必要時。 擔任炊事、打掃及其他必要之作業者,除前項第三款外,不得停止作業。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69條
看 動員戡亂時期流氓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全文
第7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