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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8條

第 三 章 研發成果之管理及運用
國有研發成果,由本部或所屬機關(構)負責管理及運用;非歸屬於本部或所屬機關(構)之研發成果,由執行單位負責管理及運用。 前項研發成果之管理及運用,包括申請及確保國內外權利、授權、讓與、收益、委任、委託、信託、迴避及相關資訊揭露、訴訟或其他與管理或運用研發成果有關之行為。 本部或所屬機關(構)、執行單位就歸屬其所有之研發成果,應建置下列各款之管理機制: 一、指定管理單位:專人管理或由法務、研發部門之人員兼任或以任務性編組方式運作或委託代為管理。 二、維護管理:研發成果之維護及終止維護程序,將研發成果記錄管理,並定期盤點。 三、運用管理:研發成果授權、讓與或其他運用方式之作業流程。 四、利益衝突迴避、資訊揭露管理:受理資訊申報、審議利益衝突迴避、公告揭露資訊等程序。 五、文件保管:落實人員、文件及資訊等保密措施。 六、會計處理:單獨列帳管理研發成果之收入及支出。 七、股權處分管理:建立處分股權之價格、時點等評估程序。 執行單位依本辦法規定運用研發成果前,應依公開程序將研發成果公告。但依契約約定,經本部或所屬機關(構)同意或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執行單位辦理研發成果之公告,應以刊登網際網路、全國性報紙、函告業界相關公會或辦理研發成果說明會等方式為之。 執行單位建置研發成果之利益衝突迴避、資訊揭露管理機制,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利益衝突迴避、資訊揭露之受理單位。 二、因研發成果授權或讓與而應向受理單位主動揭露或自行迴避之態樣及要件。 三、審議會議之組成、審議基準及作業程序。 四、違反應遵行事項之處置。 五、相關資訊之公告方式與範圍、內部及外部通報程序。 六、利益衝突迴避及資訊揭露之教育訓練。 七、利益衝突迴避及資訊揭露之其他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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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8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27條為管理及運用歸屬於執行單位之研發成果,執行單位應依第八條第三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建立研發成…第30條為管理及運用研發成果,本部得依第八條第三項第一款規定組成智慧財產權審議小組(以下簡稱智審小組…

「研發成果之管理及運用」的其他條文

第9條研發成果創作人得參與研發成果之推廣及洽談。但應迴避其研發成果管理或運用案件之審議或核決。第10條研發成果創作人應依執行單位規定,主動揭露與擬授權或讓與研發成果之營利事業間,有無下列利益關係…第11條簽辦、審議或核決研發成果管理或運用案件之人員,與被授權或讓與研發成果之營利事業間有下列利益關…第12條執行單位知悉研發成果創作人或簽辦、審議或核決研發成果管理或運用案件之人員,有第九條或前條應自…第13條對於是否應予揭露資訊或迴避有爭議或疑義時,執行單位應召開審議會議審議,並應提供當事人陳述意見…第14條歸屬本部或所屬機關(構)以外執行單位之研發成果,本部或所屬機關(構)享有不可讓與第三人之全球…第15條國有研發成果之管理及應用,得委任、委託執行單位或其他專業機關(構)、團體辦理。第16條國有研發成果之被授權人,未經本部同意,不得將該研發成果再授權他人。第17條負責管理及運用研發成果者,於辦理研發成果讓與或授權利用時,應以公平、公開及有償方式為之,並以…第18條執行單位運用研發成果,其計價應參考下列因素:一、研究開發費用。二、市場價值。三、替代之技術。…第19條執行單位辦理研發成果授權利用,應以非專屬授權方式為之,並得就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方法…第20條執行單位經本部核准得依下列原則,將研發成果與其他國家或地區之人民、法人、機關(構),進行國際…第21條執行單位基於公益之目的,經本部同意後,得將研發成果無償授權、有償讓與、無償讓與或信託其他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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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