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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主管機關所屬勞工住宿場所經營管理辦法 第10條

勞工住宿場所管理人員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立即處理: 一、住宿者罹患疾病或意外傷害有就醫必要時,應協助就醫。 二、住宿者有違法或不當之行為應予制止,必要時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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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