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組織法
› 第6條
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組織法 第6條
本會委員應由具有財務金融、經濟、法律、投資管理、風險控管、退休金 管理或企業管理等相關學識或經驗者擔任。 本會人員應善盡忠實經營義務,遵守利益迴避原則,對於本會尚未公開之 決議事項、操作計畫應行保密,且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 圖謀本人、配偶或關係人之利益。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5條
看 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組織法 全文
第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