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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法第七條第九款所定之土地分區使用計畫,包括土地使用基本方針、環境敏感地區、土地使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劃定及檢討等相關事項。 前項所定環境敏感地區,包括天然災害、生態、文化景觀、資源生產及其他環境敏感等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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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