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 › 第3條

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相關獎勵之受理、審查及核撥經費事項,委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