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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 第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受理申請後,應確實審查相關證明書件,並驗證原住民身分及技術士證;經驗證不符者,予以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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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