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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 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審查及經費核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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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