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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自律實施辦法 第9條

大法官自律會議審議案件,得通知相關之人到會說明;必要時,得推請大法官一至三人先行調查。所得資料,應予保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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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