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借調國防部所屬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作業辦法 › 第7條

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借調國防部所屬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作業辦法 第7條

軍法官於借調期間請領婚、喪、休假、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等津貼時,應逕向國防部依相關規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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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