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借調國防部所屬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作業辦法 › 第8條

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借調國防部所屬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作業辦法 第8條

軍法官借調期間之加班費、值勤(班)費、相驗費、出差費、獎金等,由借調機關依其相關規定並視預算經費給與之。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借調國防部所屬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作業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