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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檢驗規費收費準則 第12條

合格證書、委託試驗報告書之補發、換發、繕發副本,每份計收工本費新 台幣五十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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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