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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70條

第 四 章 商業非訟程序
第六十八條第一項及前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於選派檢查人及其解任事件準用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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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