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商標法施行細則 › 第37條

商標法施行細則 第37條

申請變更或更正商標註冊事項,準用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36條看 商標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3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