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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費用支給辦法 第12條

本辦法自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公布之第五章施行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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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