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家公園法 › 第19條

國家公園法 第19條

進入生態保護區者,應經國家公園管理處之許可。
AI 白話解釋
← 第18條看 國家公園法 全文第2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