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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法 第25條

違反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六款、第九款、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之一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致引起嚴重損害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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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