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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辦事細則 第15條

本館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館組織編制之研擬。 二、關於本館人事規章及人事革新之擬訂。 三、關於本館職員任免、遷調、任審及其他人事資料之登記。 四、閥於本館職員訓練、進修、差假勤惰、考核獎懲。 五、關於本館職員待遇、福利、退休、保險、撫卹、資遣、養老。 六、關於本館職員人事服務。 七、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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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