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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第12條

第 二 章 職掌
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會議組織編制、職務編組歸系、人員配置等事項。 二、關於本會議軍文職人員之任免、陞調、考績(成)、獎懲、保險、退休、撫卹、資遣、人事資料管理等事項。 三、關於本會議人員之差勤管理、登錄、識別證製發等事項。 四、關於本會議人員之訓練進修及福利康樂等活動之籌辦事項。 五、其他奉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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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掌」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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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