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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第14條

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會議政風工作年度計畫之擬訂事項。 二、關於本會議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三、關於本會議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及公務機密之維護等事項。 四、關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之宣導及實質審查事項。 五、關於民眾陳情事項之協處事項。 六、關於政風人事案件之考核及核轉事項。 七、其他奉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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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