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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獎勵辦法 第12條

依本辦法曾獲頒獎勵者,不得再以同一事蹟重複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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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中央主管機關為獎勵從事食農教育工作具有貢獻者,依本辦法擇優頒發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其獎勵…第3條本辦法獎勵每二年辦理一次,參選者就報名日之前二年期間內,具有前條所列獎勵事蹟,得於中央主管機…第4條參選者應檢具下列報名文件:一、報名表。二、食農教育相關績效優良事蹟表、證明文件及切結書。三、…第5條審查程序如下:一、初審:(一)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名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第6條主管機關辦理前條所定初審、複審及決審,應邀集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及團體代表組成評審團前項…第7條評審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一、有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各款情形之一。二、與參選者有…第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利害關係人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評審委員迴避:一、評審委員有前條所定之情形而不自…第9條本辦法獎勵方式依序如下:一、個人組獎項至多五名:(一)特優獎:至多取一名,頒給獎金新臺幣三十…第10條獲頒特優及優等獎者,由中央主管機關通知獲獎者就職單位本權責依下列規定辦理敘獎:一、個人組:特…第11條各獎勵應以公開儀式頒獎,表揚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事蹟。獲獎者應配合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下列事項:一…第13條獲獎者之獲獎事蹟如經查證有虛偽不實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撤銷其獎勵;其已發給之獎座及獎金,應予追…第14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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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