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獎勵辦法
› 第6條
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獎勵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辦理前條所定初審、複審及決審,應邀集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及團體代表組成評審團 前項評審團置委員九人至二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一人為副召集人,由委員互選;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委員為無給職。 評審團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迴避之委員,不計入全體委員及表決人數;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得代理。 評審團辦理審查作業時,得邀請參選者說明其具體事蹟。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獎勵從事食農教育工作具有貢獻者,依本辦法擇優頒發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其獎勵…
第3條
本辦法獎勵每二年辦理一次,參選者就報名日之前二年期間內,具有前條所列獎勵事蹟,得於中央主管機…
第4條
參選者應檢具下列報名文件:一、報名表。二、食農教育相關績效優良事蹟表、證明文件及切結書。三、…
第5條
審查程序如下:一、初審:(一)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名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
第7條
評審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一、有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各款情形之一。二、與參選者有…
第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利害關係人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評審委員迴避:一、評審委員有前條所定之情形而不自…
第9條
本辦法獎勵方式依序如下:一、個人組獎項至多五名:(一)特優獎:至多取一名,頒給獎金新臺幣三十…
第10條
獲頒特優及優等獎者,由中央主管機關通知獲獎者就職單位本權責依下列規定辦理敘獎:一、個人組:特…
第11條
各獎勵應以公開儀式頒獎,表揚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事蹟。獲獎者應配合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下列事項:一…
第12條
依本辦法曾獲頒獎勵者,不得再以同一事蹟重複提出申請。
第13條
獲獎者之獲獎事蹟如經查證有虛偽不實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撤銷其獎勵;其已發給之獎座及獎金,應予追…
第14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5條
看 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獎勵辦法 全文
第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