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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補充條例 第2條

前條所稱之鄰近區域或指定處所,由各上級選舉機關斟酌指定,並報選舉 總事務所備案。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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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