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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公辦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 第8條

電視政見發表會置計時員,於主持人指定政黨或聯盟指派人員發言後,開 始計時;並於該政黨或聯盟規定之時間屆滿前二分鐘,按鈴一短聲示意, 時間屆滿按鈴二長聲,政黨或聯盟指派人員應即結束發言,不得以任何理 由請求延長。如仍不停止發言時,主持人應立即制止,不予播出。 電視政見發表會進行中,如遇停電或其他電訊設備故障或其他臨時意外情 事發生,致使指派人員演講中斷,應即時停止計時,並於恢復正常後繼續 計時。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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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