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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8條

基金運用局與受託機構所定委託契約,應以中文為之。但依約需要以外文為之者,應附中文譯本,並以中文版本為主。契約條款之解釋,以雙方約定之法律為準據法。 前項契約應包含下列內容: 一、解決糾紛之仲裁條款或管轄法院。 二、受託機構應遵循利益迴避原則及不得複委託。 三、受託機構經營基金運用局委託事項,以基金運用局指定之金融機構為保管機構,辦理資產保管、買賣交割及帳務處理等事宜。 四、受託機構運用受託資產買入國內有價證券,屬記名證券者,以本基金名義登記。但投資於國外之有價證券應依基金運用局與國外受託保管機構所訂契約辦理。 五、受託機構經營受託資產採獨立之會計處理,會計報表之製作、提供審閱與相關憑證、帳簿及報表應保存年限,及基金運用局得實地查核之事項。 六、受託機構應依要求定期將受託資產淨值、投資明細變動情形送基金運用局。 七、受託機構應負之責任及忠實義務。 八、投資於任一權益證券、債務證券、衍生性金融商品或其他有價證券總金額之限制。 九、投資於國內任一權益證券占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之限制。 十、受託淨資產價值及收益率之計算方式。 十一、解除契約及終止契約情事。 十二、其他依該契約經營性質,基金運用局認有必要訂定之事項。 十三、管理費計算方式。 第一項契約應先徵請執業五年以上專業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國外委託經營所委任律師應具有相關國際法律執業經驗。但已委請專業律師擬訂契約、原契約之續約、再度辦理委託經營或增加委託經營額度者,得免徵請專業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出具法律意見書之律師,以簽署法律意見書之最近二年內,未受律師法、律師懲戒規則或其他法令規定懲戒處分者為限。 法律意見書應載明出具法律意見之律師姓名及其法律意見,其有修正建議者,應載明修改建議、理由及其法律依據。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基金運用局)得依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3條本基金委託經營之受託機構,除國內受託機構應符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法令規定外,以合於經營資產管理…第4條本基金委託經營之保管機構,以經設立及營運所在國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保管業務之業者為對象。受託保管…第5條基金運用局應以公開徵求方式遴選受託機構及保管機構,並就其經營或保管計畫建議書評審選定之。前項…第6條受託機構於契約有效期間經營績效優於基金運用局所定之衡量標準或同類型委託資產之績效,且未有違反…第7條本基金之委託經營期間,每次最長五年。第9條基金運用局與保管機構所定委託保管契約,應以中文為之。但依約需要以外文為之者,應附中文譯本,並…第10條基金運用局得指定國內受託機構買賣有價證券或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經紀商,並統一議定手續費率及相關條…第11條受託機構、保管機構有違反法令、契約或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致有損及委託本金或收益之虞時,基…第12條委託資產或保管資產之收回方式,由基金運用局決定之。前項收回之委託資產,得委由保管機構為移轉管…第13條基金運用局應按季考核受託機構之經營績效,並於每季終了一個月內,報請衛生福利部國民年金監理會備…第14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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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