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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請領本法所定各項給付而於提出申請後死亡,或依本法第五十三條規定領取給付者死亡,其應發給之給付未及撥入帳戶時,準用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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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