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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教育事務辦法 第10條

家長參與教育事務時,各該主管機關、學校或家長會對其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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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