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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涉嫌重大經濟犯罪重大刑事案件或有犯罪習慣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出國認定標準 第5條

國民涉及洗錢防制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至第四項之罪嫌,應認定其涉嫌重大經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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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