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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3條

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設左列各會、室、處: 一、園林設計委員會。 二、秘書室。 三、園林處。 四、拱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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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