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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教育資料館教育廣播電台組織規程 第2條

本台置台長,承館長之命,綜理台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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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