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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辦事細則 第13條

會計室職掌如下: 1.關於本館歲入、歲出預(概)算、決算及績效報告之編製事項。 2.關於本館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之擬編(修正)事項。 3.關於本館經費之流用、債務及契約責任之保留暨預備金動支之申請事項 。 4.關於本館歲入、歲出預算之控制與執行、收支憑證之審核及各項記帳憑 證之製作、帳簿之登記、結算、會計報告之編製及各項原始憑證之保管 與送審事項。 5.關於本館暫收、暫付、代收、代付款項之登記與整理事項。 6.關於本館營繕工程、購置、定製、變賣財物之招標、比價、議價及訂約 、驗收、驗交之會同監辦事項。 7.關於本館會計人員人事管理事項。 8.關於本館統計表報編製事項。 9.其他有關會計、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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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