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軍忠烈官兵特卹辦法 › 第7條

國軍忠烈官兵特卹辦法 第7條

特卹經費由聯合勤務總司令部造具預算,呈請國防部核撥。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國軍忠烈官兵特卹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