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軍忠烈官兵特卹辦法 › 第9條

國軍忠烈官兵特卹辦法 第9條

特卹金給與基數區分為左列三種: 一、一等特卹給與八十個基數。 二、二等特卹給與六十個基數。 三、三等特卹給與四十個基數。 前項所稱特卹金給與基數,依軍人撫卹條例基數計算標準。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國軍忠烈官兵特卹辦法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