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 第3條

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第3條

第 二 章 請假種類及標準
慰勞假規定如下: 一、志願役軍官、士官之慰勞假日數如下: (一)至年終服役滿一年者,自第二年起,每年七日。但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任職者,得依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起核給慰勞假。 (二)至年終服役滿三年者,自第四年起,每年十四日。 (三)至年終服役滿六年者,自第七年起,每年二十一日。 (四)至年終服役滿九年者,自第十年起,每年二十八日。 (五)至年終服役滿十四年者,自第十五年起,每年三十日。 二、義務役士官、士兵服役期間轉服志願役者,自任職之日起,併計服役年資,按前款規定實施慰勞假。 三、國軍退伍之軍官、士官申請獲准入營,或士官、士兵退伍後再考入軍事學校或軍事訓練機構畢(結)業,或曾任公務人員者,自任職(服役)之日起,其曾服役(務)年資予以併計,按第一款規定實施慰勞假。 四、每年慰勞假日數應扣除同一年內已請畢超過當年度應給之事假日數。 五、在不妨礙任務情形下,權責主官應依本規則所定,自行分月分批或利用任務空隙核定實施慰勞假。當年度未休畢之慰勞假,得經申請核准保留一次至次年度實施。 六、軍官、士官在國內外各軍事校班或各大專校院受訓逾六個月以上、疾病休養或住院期間,其次年度慰勞假,按前一在職年度實際任職月數比例核給慰勞假。 七、軍官、士官在國內外各軍事校班或各大專校院受訓逾六個月以上及留職停薪者,其派(復)職當年度及次年度慰勞假,均按前一在職年度實際任職月數比例核給慰勞假。 八、士官執行悔過期間,不列計現役年資計算,且其次年度慰勞假,按前一在職年度實際任職月數比例核給慰勞假。
AI 白話解釋

「請假種類及標準」的其他條文

第4條國軍志願役軍官、士官凡符合前條第一款規定者,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每年至少應休畢規定之日數;未…第5條榮譽假規定如下:一、軍官、士官立有戰功,具有創造、發明或具有特殊功績者,核給十五日以內之榮譽…第6條軍官、士官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提出有關證件,在不影響公務之原則下,得由權責主官核給公假:…第7條軍官、士官因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應呈繳就醫證明,核給病假,病假一次不得超過三十日。軍官、士…第8條女性軍官、士官分娩者,給產假四十二日;懷孕未滿十二週流產者,給流產假十四日;懷孕十二週以上未…第9條軍官、士官結婚,給婚假十四日,應自結婚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經權責主官核准…第10條軍官、士官因下列親屬死亡,應核給喪假,其規定如下:一、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喪假十五日。二、…第11條事假規定如下:一、志願役軍官、士官因特殊事故必須本人親自處理者,始可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任…第12條本規則所規定假期之核給,扣除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及星期例假日。慰勞假日數之核給,未滿半日,以半…第13條本規則所定事假、家庭照顧假、身心調適假、病假、喪假、生理假、婚假、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得…第14條軍官、士官請假,權責主官得視其往返路程實際交通狀況,核給所需之路程日數。第15條軍官、士官請假離營,因不可抗拒之原因,延誤其回營日期,而具有確實證明者,得免以逾假論處,亦不…第16條負有戰備任務部隊之各種請假及實施時間,由國防部另以命令定之。
← 第2條看 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