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 第4條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第4條

教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職業養成訓練、進修訓練、短期專案訓練、員工在職訓練、委辦訓練及線上數位學習。 二、職業訓練招生及成果展示。 三、訓練師選訓用考核及訓練場地設施規劃管理。 四、承辦技術士技能檢定試務工作。 五、其他有關教務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