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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第5條

輔導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學員生活及宿舍管理。 二、學員就業輔導及追蹤。 三、學員各項津貼請領。 四、各項文康活動策辦。 五、其他有關輔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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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