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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部隊教育訓練勤務作戰實施準則 第2條

本準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軍事作為:指國軍部隊實施教育、訓練、勤務、作戰及其他直接或間接助於達成國防目的之必要作為。 二、危險係數:指溫濕度儀器測得室外攝氏溫度數值,加上相對濕度值乘以零點一之加總數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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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