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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條例 第9條

參謀本部依業務需要,得聘請顧問十五人至三十人及進用國軍聘僱人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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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