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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暨所屬單位內部審核辦法 第5條

第 一 章 總則
內部審核之實施,兼採書面審核與定期或不定期實地抽查方式,並按左列 原則行之: 一、定期審核: (一) 綜合審核:對單位全般業務,作綜合性之管理審核。 (二) 專業審核:對特定事項或業務,作一貫性之全程查核。 (三) 巡迴審核:在年度終了收支結束期間,或年度計畫執行中之某一特 定時期,實施機動抽查。 二、不定期 (專案) 審核:對特定目的之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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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為執行國防部(以下簡稱本部)及所屬單位內部審核,以期各單位加強管理,有效運用國防資源,提高戰…第2條凡本部及所屬單位執行內部審核工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辦理之。本部、各總部、軍管區司…第3條內部審核由主計人員執行之,並分左列二種:一、事前審核:謂事項入帳前之審核,著重計畫預算收支之…第4條內部審核之範圍如左:一、會計審核:憑證、報表、簿籍及有關會計事務處理程序之審核。二、現金審核…第6條內部審核所提興革意見與建議事項,應兼顧法令與可行性,凡經呈奉權責長官核准,應貫徹執行。第7條本部及所屬單位內部審核權責如左:一、國防部:(一)本部內部審核法令之研(修)訂,制定之規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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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