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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暨所屬單位內部審核辦法 第6條

內部審核所提興革意見與建議事項,應兼顧法令與可行性,凡經呈奉權責 長官核准,應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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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